一、 前言
近來由於都會區住宅租金與物價齊漲,加重了許多租屋家庭負擔,而基於去(110)年我國經濟成長創11年新高,政府為將經濟成長與全民共享,除連年增加基本工資、為育兒家庭增加津貼、推出史上最大規模減稅外,行政院已通過「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111至114年),持續為大家「加薪、減稅、增福利」,每年租金補貼金額總規模由現行57億元提高至300億元,並放寬補貼申請資格,使補貼戶數從12萬戶大幅增加至50萬戶,可照顧全國近6成租屋民眾,並同步調升補貼金額,全面減輕年輕人、新婚、育兒及弱勢家庭的租屋負擔。今(111)年租金補貼從7月1日至8月31日受理申請,10月發放。 二、專案內容
■ 放寬申請資格 租屋補貼門檻由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須在各地最低生活費金額2.5倍以下,放寬為3倍以下。另所承租之住宅從限合法住宅,放寬為部分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未保存登記建物(如頂樓加蓋)承租戶也可申請。
■ 加碼租金補貼 下列4類對象另可享有租金補貼加碼2至8成,具有多重加碼資格者,可擇優適用: 1. 初入社會經濟尚未穩固的20至35歲單身青年—提高至補貼金額1.2倍。 2. 結婚2年內新婚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3倍。 3.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原本不論子女人數多寡均統一補貼4,000元,現則按生育人數提高補貼金額,育有1人提高至1.4倍、2人1.6倍、3人1.8倍,亦即每增加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增加0.2倍,以此類推。 4. 經濟或社會弱勢—經濟弱勢(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提高至補貼金額1.4倍(以新北市市區為例,從5,000元調高至7,000元);社會弱勢(身心障礙者∕原住民∕65歲以上∕其餘《住宅法》第4條社會弱勢身分)家庭,則提高至1.2倍(以新北市市區為例,從4,000元調高至4,800元)。
■ 申請程序更簡便 新戶可透過網路申請,舊戶則經其同意後,由系統直接帶入資料、免申請,亦可透過財政部和衛福部所提供之資料,以系統勾稽方式,主動找出未申請的經濟弱勢戶,透過村里長主動協助完成申請。 三、配套措施
■ 房東同享優惠:為鼓勵房東配合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房東只要加入本專案計畫,即可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享有租金所得免稅額每月1.5萬元、房屋稅與地價稅稅率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等租稅優惠,讓房東房客雙優惠。此外,政府已開放房東線上申請房客遷移戶籍,讓房東更放心讓房客設籍。
■ 全面照顧校外租屋:修正《大專校院弱勢學生校外租金補貼計畫》,自今年9月起,由現行每月1,200元到1,800元的租金補貼,提高到2,400元到3,600元,並放寬申請限制,讓已申請內政部專案租金補貼的弱勢家庭,其子女如因就讀大專校院在外租屋,亦可同時申請教育部的租金補貼。 四、結語
此租金補貼專案計畫,是國內租金補貼制度重大變革的里程碑,具預算規模最大、照顧戶數最多、適用對象資格最寬與補助加碼最優惠等4大特點。另為使國人享有優質且能負擔的居住環境,政府亦將持續推動社會住宅興建、公益出租人、包租代管及房東稅賦減免等配套措施,穩健落實居住正義,營造安心成家的環境,讓青年敢婚、願生、樂養。
主文來源:行政院_新聞傳播處 ECDA資料中心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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