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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未來展望

根據遠見雜誌2009的調查報導指出,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現況中流行音樂最具成熟規模,也帶來最多產值,而表演藝術產業的發展潛力緊追在創意生活產業之後,但是雖然以整體數據來看,儘管表演藝術產業的的家數與營業額都成長,但是仍傳出部分老字號表演團體因無法繼續支撐而停演甚至是解散的消息。面臨表演藝術產業的困境,應採取什麼樣的措施,才能讓創作力豐沛的台灣表演藝術產業享有更健全的發展環境?

正視表演藝術產業空洞化問題

台灣表演藝術產業除了缺乏足夠的國內市場來支持表演藝術人才,未來尚需與中國的表演藝術市場競爭,若產業持續空洞化、無法提供音樂與表演藝術團體創作與營運所需的養分,台灣將僅成為一個消費市場。然而,文化創意產業的外移,並不能以傳統製造業單純考量成本、獲利的思維來看待,因為文化創意產業的精神正是透過文化、藝術、創意,發展地方的特色與共同記憶、打造國家形象。當文化創意產業不再以台灣為根基,而像其他產業一樣產業外移時,台灣便面臨身份不明的情況,也將失去國際競爭力。因此,如何提供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適合生存與成長的環境、培育未來欣賞的觀眾族群,將是未來在政策制訂上必須強化重視的議題。

正視表演藝術的高附加價值

在文建會《2007表演藝術產業調查研究》中指出,表演藝術產業的產出乘數為2.027,亦即表演藝術產值增加1元,將可使總體經濟的產值增加2.027元(約與觀光產業相當),這意味著針對表演藝術的投資並非僅在於文化、藝術的意義,同時也能夠實際帶動經濟產值,這正是所謂「創意經濟」的概念。政府應逐漸建立,其對表演藝術團體經費的注入,不是單純的「補助」,而是一種「投資」,直接或間接都會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

台北藝術推廣協會執行長陳琪曾提到:「表演藝術創作應是文化創意產業的研發單位」,因此相關推動的部會不應只有文化相關部會,還需包括經濟、財政、教育等各部會的政策整合。林懷民先生在2008年7月雲門舞集募得3億7,000多萬的重建基金後,更呼籲政府要正視藝術界貢獻社會的潛力、鬆綁法規,投資民間文化事業。未來,建議建立表演藝術的投資機制,以協助組織籌資、經營、行銷、國際化等專業技能的思維,並針對不同規模、面向的創作需求,給予適宜的協助,將能夠強化表演產業的自立能力,也將創造出更高的文化與經濟價值。

強化文化中心之專業性、培育未來表演藝術觀眾

市場的缺乏是表演藝術產業主要的問題,因此未來必須更強調藝術教育、從小開始培養觀眾。然而,表演藝術的觀眾教育與在地文化中心之專業能力,兩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係。表演藝術聯盟之《A+劇場之路:文化中心演藝廳之進化論》一文指出,除了台北高雄兩個都會區以外,大部分民眾的表演藝術生活,需仰賴地方文化中心之演藝廳提供,因此身為表演藝術「通路」的文化中心,需肩負起藝術的教育推廣的使命,在硬體建設、更新的同時,也應配合管理、節目、藝術教育的配套措施。未來,各縣市文化中心應更清楚地思考本身定位、掌握當地現況與條件,協助外來團隊鞏固或擴大市場,並試圖與政府各單位合作(如:觀光單位),以推動異業結盟,整合各方資源。

強化國際競爭力、打造台灣成為亞洲創意研發站

以目前狀況來看,國內大多數表演藝術團體礙於資源,仍以本地市場為主,外銷收入所占比例極低。然而,內需市場的規模限制,讓許多團體在票房開發上陷入瓶頸。事實上,台灣擁有自由的環境、動態多元的文化與豐沛的創作元素,具有成為華人表演藝術中心的潛力。近年來,已有部分團體試圖開發海外市場,並展現不錯的成績,例如台北愛樂合唱團在經營亞洲市場已有所成。此外,面對兩岸經濟逐步的開放,也有不少團體開始思考前往中國設立分團發展的可能性。未來,公部門應提供國內表演藝術團體在國際文化交流與互動的機會與資源,以協助國內表演藝術團體塑造鮮明形象與品牌、建立國際競爭力。此外,也需以長期經營的思維,培育國際行銷人才、提供國內表演藝術團體接軌國際的機會。

<節自文化創意產業網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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