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罪由「它」來訂!若AI成為法官,公道自在AI心?

國內外AI皆開始跨足司法領域,從整理判例到做出裁決等大小事無所不包,當今人們還很難信任AI法官,但別忘了,背後制定準則、篩選資料庫的終究是人類。

「抗議!抗議!司法不公!法官下台!」即使台灣的司法在國際上的評價並不差,但三不五時我們就會聽到有人控訴遭受司法迫害,有句話說,法官判案就和月亮一樣,初一十五各不相同,這句話也許言過其實,但大家對司法的公正性的確是有話要說。

既然人類的法官如此不得人心,那我們就讓AI法官來擔任司法的工作,大家意下如何?

法官的判決為何會引起爭議呢?不是有一本作為依據的六法全書嗎?那我們就按圖索驥,看看當事人是犯了甚麼罪,找出對應的法條與罰則,不就好了嗎?事情當然沒有這麼簡單,六法全書所陳述的乃是基本準則,犯案總有不同的時空背景、來龍去脈,犯案的動機與事後的態度也都有所差異,如何能在模糊曖昧的裁量空間中,斟酌出適當的罪名與刑期,這絕對讓人傷透腦筋!

因此,即使是人類的法官要來掌握其中的眉角都相當困難,更何況是向來以邏輯運算、資訊搜尋見長的AI呢?要知道法律條文的解讀常常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只要有一丁點的差錯,後果可是不堪設想!再加上人類的社會講求的是情理法,沒有感情、不具同理心的AI,真有可能做出比人類更合情合理的判決嗎?

將AI導入司法:台灣、愛沙尼亞、以色列現況

儘管仍然存有質疑,但在國內外都已經出現AI跨入司法領域的實際案例,根據8月份的媒體報導,司法院宣布即將導入AI進到先前已建置完成的「量刑趨勢建議系統」,希望能自動解讀刑事判決書中對影響量刑較為關鍵的因素

未來使用者只要按個鍵,系統就能提供可能的懲處與量刑作為參考,讓當事人在上法院前心中有個底,例如在酒駕的案件中,關鍵因素就會是酒精濃度、駕駛車輛、傷害程度、是否肇逃、是否累犯、犯後態度等,以這些因素作為條件,AI立刻從資料庫中找出類似的案例,加以整理、分析,歸納出可能的判決。

在國外,愛沙尼亞已經著手培訓AI擔綱法官的工作,先行處理訴訟金額7,000歐元以下的案件,它的判決可是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當事人實在沒辦法接受AI的裁量,還可以向人類法官提起上訴,就讓AI先試試水溫,但也保留人類介入的空間,這個做法就像是打棒球先從小聯盟打起,來自社會的壓力也不至於太大。

此外,位在以色列特拉維夫的LawGeex則推出「法律人工智慧平台」,讓AI來擬訂契約書,它的表現比起有經驗的律師可說是毫不遜色,速度還更快呢!當然契約書的格式與內容相對來說較為制式、標準化,但AI已隱然具備精確解讀法律名詞的能力。

讓AI來擬訂契約書,它的表現比起有經驗的律師,可說是毫不遜色,速度還更快! 圖片來源:Andrey_Popov via shutterstock
引進AI的優勢在於,它能夠提供全面、快速的案件搜尋,在此同時,有著歷年來相關的判決作為參考,以往常被詬病、量刑不一致的情形可望得到改善。

判決攸關一生,最終仍須回歸「人的裁量」

但如前面提到,司法的裁量是有模糊的空間,比方說,酒精濃度、受傷情形、是否有悔意等等都有程度上的差別,這些因素孰輕孰重又是另一個變數,AI到底如何拿捏呢?

以技術觀點來看,AI系統成功與否,關鍵就在於它是否有能力執行多個具有不確定性條件的法律案例搜尋與分析?我們就來看看一個常見的AI運作模式,首先系統必須先針對各個因素訂下對應的分數,例如在酒駕的案子中,酒精濃度越高,分數也會越高,接續再決定出各因素之間的比例,像是受傷害程度的比重應該要大於犯後態度,將這些關鍵因素量化的目的就是要讓電腦能夠進行數位運算,但是,每個因素都具有它不明確的的地方,又該如何給分?

比方說,要如何判斷肇事者後悔的程度呢?如果是痛哭流涕的話能得幾分?真是令人頭痛啊!訂出這些準則之後,AI就能透過數位邏輯的運算求得最終分數,據以推論出應有的罪名與刑期。

不知道大家是否能認同上述AI的做法?尤其在關鍵因素分數的給定似乎充滿著變數與不確定性,但這完全取決於人為的決定,AI就只是忠實地執行程式罷了!

繞了一圈,球又交回到人類的手上,AI法官的成敗,還是得仰賴我們如何制定出適合程式執行的準則,而這套準則一樣需要透過審慎的程序,並且得到社會的共識與支持。

除了「準則的制定」之外,做為搜尋對象的「資料庫」也至關重要,因為如果案例本身就有偏見,所推論出來的結果也不可能正確。也別忘了!法律上的見解是會隨著時代的演進而改變,例如對於女權、性別等的保障也都是慢慢才有所改善,我們可以看到女性在爭取投票權、工作權、產假、甚至是當兵的權力的歷程中,一路走來的艱辛。因此,對於資料庫中不合時宜的案例需要加以處理或剔除,不然透過AI的學習功能,長久以來的偏差觀念,不但不會消除、甚至還會被強化!

一件錯誤的法律判決很可能就會毀掉當事人的一生,現階段我們應該不會願意將最終裁量權交給AI法官,但以它優異的資料搜尋與歸納能力,的確可以成為輔助人類法官的好夥伴,在此同時,法官們也應該珍惜來自大眾的信賴,努力擦亮司法的招牌,可不要偶爾就冒出個恐龍法官,到時候人心思變,還真的被AI取代了呢!

責任編輯:陳建鈞

(觀點文章呈現多元意見,不代表《數位時代》的立場。)

主文來源: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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