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億前瞻在搞啥?圖配文一次看懂

更新日期:2018年5月23日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明定每期程4年、經費上限新台幣4200億元,建設項目包括軌道、水環境、城鄉、數位、綠能、因應少子化、食安及人才培育。
 

以下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重點整理:
 

年限與經費
 

1.自公布日起施行,以4年為期程。
 
2.預算上限4200億元。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
 

經費來源
 

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每年度舉借債務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前瞻條例施行期間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15%。
 

據行政院提案說明指出,衡酌當前政府財政狀況,需以特別法方式排除公共債務法每年度舉債額度限制及訂定控管機制規定,以順利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並兼顧財政穩健。
 

建設項目:
 

1.軌道建設(5項主軸)
 

(1)高鐵、台鐵連結成網,強化台鐵與高鐵轉乘服務。
 
(2)台鐵升級和改善東部服務,完成環島鐵路電氣化路網,改善票務系統等。
 
(3)既有鐵路立體化或通勤提速。
 
(4)都市推捷運。
 
(5)中南部觀光鐵路。

2.水環境建設
 
3.城鄉建設
 
4.數位建設
 
5.綠能建設
 
6.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7.食品安全建設
 
8.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
 

(文/擷取自tvbs)